为了向各政府部门、补助机构和某些非政府公共团体提供符合成本效益和快捷妥善的服务,采购科及物料供应管理科、印务科及车辆管理科定以下的服务承诺:
项目 | 工作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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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接获由用户提出并经商订的货物规格后十二个工作天内发出招标书 | 93% |
(2) | 在四个工作天内完成开标程序及将标书转交用户评核 | 95% |
(3) | 在接获完备的标书评核报告后十二个工作天内呈交建议,以供批核 | 93% |
项目 | 工作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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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接获与宿舍家具有关的要求后7个工作天内作出回应(要求在超逾7个工作天后才送货者除外) | 95% |
(2) | 在7个工作天内完成对送来货品的验货程序 | 90% |
(3) | 在21个工作天内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理已充公、不适用、在技术上已过时及无人认领的物料 | 95% |
项目 | 工作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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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协定时间内印制及发送印刷品 | 98% |
(2) | 在七个工作天内以书面提供有关印刷的技术意见 | 98% |
项目 | 工作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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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输组资源使用率–按每天司机的出勤率计算 | 90% |
(2) | 运输组资源使用率–按每天运输组车辆的使用率计算 | 88% |
服务监察
本署致力改善服务标准及目标方面的表现,以求提高服务质素和成本效益。
本署会对各项承诺不时进行调查,以搜集顾客的意见。我们致力达到各项服务标准,并进一步改善所提供的服务。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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